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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Aug 7, 2019 | 作者: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冀文旅非遗字〔2019〕1号),为做好我市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

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智慧,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符合当代价值、可持续发展。 
    (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 
    (七)侧重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联系的项目,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雄安新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2022冬奥会等。
    (八)侧重推荐凸显河北传统文化底蕴,代表河北区域特色,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
    (九)侧重推荐符合文旅融合需求,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
    (十)侧重推荐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以填补我省国家级非遗名录体系空白的项目,如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社会治理、村规民约类等。
    (十一)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群众广泛受益的项目,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有关单位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报告,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

   (二)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见附件3)。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以及以上所有附件电子版,均可登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下载。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具备条件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材料报送及审核

    1.纸质版:申报报告及附件一式2份,项目推荐申报书一式6份。

    2.电子版:申报报告及附件,项目推荐申报书,申报视频、图片等辅助材料刻光盘,一式4份。

    3.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严格按照时限提交材料。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已取得的保护成效及五年保护计划。

(三)网上申报环节对图片大小、视频格式等技术要求精密严格,请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省级部门统一录入。对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时限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推荐申报期间,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有关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五、报送单位及相关信息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1号

邮政编码:050011

 联系人:李燕燕

联系电话:86680805

电子邮箱:sjzwgljfyc@sina.com

特此通知。

市文广旅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定稿2019.08.07).docx


 

附件:1.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

      申报清单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

      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8月7日